肝癌患者能使用艾伏尼布治療嗎?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艾伏尼布(Ivosidenib)用於治療經FDA批准的試驗檢測為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肝細胞異檸檬酸脫氫酶1(id h1)突變膽管癌(CCA)的成年患者。艾伏尼布並不適用於肝癌的治療。肝癌是一種惡性腫瘤,與艾伏尼布的適應症無關。對於肝癌的治療,醫生通常會根據患者的具體狀況和病情選擇適當的治療方案,可能包括手術切除、化療、放療、靶向治療等。

一項試驗在1-2次晚期疾病系統治療後出現疾病進展,該批准基於研究ClarIDHy的數據,獨立評估的無進展生存期(PFS)是主要終點。中位隨訪時間為6.9個月,中位無進展生存期(PFS)的風險比為0.37。總生存期(OS)是關鍵的次要終點。在OS的最終分析中,安慰劑組有70.5%的患者在疾病進展後接受了艾伏尼布治療,報告稱艾伏尼布組的HR=0.79和艾伏尼布組和安慰劑組的中位OS分別為10.3個月和7.5個月。
艾伏尼布原研藥已經在國內上市,但並沒有納入醫保範圍,國內出售的規格0.25g*60片每盒的價格高達十萬人民幣,而海外出售的美國原研版的每盒的價格高達二十多萬人民幣(受匯率影響價格可能會發生波動)。目前在海外也有出售艾伏尼布仿製藥,其藥物成分與國內、外出售的原研藥藥物成分基本一致,如老撾藥廠生產的規格250mg*60片每盒的價格可能在6千多人民幣(受匯率影響價格可能會發生波動),價格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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