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利弗明(Tisagenlecleucel)的注意事項
在司利弗明(Tisagenlecleucel)的臨床研究中,有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徵、神經毒性、噬血細胞性淋巴組織細胞增多症(HLH)/巨噬細胞活化綜合徵(MAS)、過敏反應、嚴重感染、長期血細胞減少、低丙種球蛋白血症、繼發性惡性腫瘤等警告與註意事項的發生。
1、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徵(CRS):,包括致命或危及生命的反應。在CRS患者中,主要表現包括發熱、低血壓、缺氧、心動過速,可能與肝、腎和心功能障礙以及凝血病有關。如果患者在之前的化療中出現未解決的嚴重不良反應(包括肺毒性、心臟毒性或低血壓)、活動性未控制感染、活動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或白血病負擔惡化,則在淋巴清除化療後延遲輸注司利弗明。兒童和年輕成人r/r B細胞ALL人群中出現嚴重CRS的風險因素包括輸注前腫瘤負荷高(骨髓中母細胞超過50%)、淋巴細胞減少化療後腫瘤負荷失控或加速、活動性感染和/或炎症過程。
在輸注司利弗明之前,確保現場至少有兩劑tocilizumab。在REMS認證的醫療機構進行司利弗明輸注後的第一周內,對患者進行2-3次監測,以發現CRS的體徵和症狀。在用司利弗明治療後至少4週,監測患者的CRS體徵或症狀。在出現CRS的第一個跡象時,立即評估患者是否需要住院,並根據指示採用支持治療、妥珠單抗和/或皮質類固醇進行治療。如果任何時候出現CRS的跡像或症狀,建議患者立即就醫。
2、神經毒性:包括嚴重或危及生命的反應。最常見的神經毒性包括頭痛、譫妄、焦慮、睡眠障礙、頭暈、震顫和周圍神經病變。其他表現包括癲癇發作和失語症。在REMS認證的醫療機構進行司利弗明輸注後的第一周內,對患者進行2-3次監測,以了解神經毒性的體徵和症狀。排除神經系統症狀的其他原因。輸注後至少4週,監測患者的神經毒性體徵或症狀,並及時治療。神經毒性應根據需要使用支持性護理和/或皮質類固醇進行管理。如果在任何時候出現神經毒性的跡像或症狀,建議患者立即就醫。

3、噬血細胞性淋巴組織細胞增多症(HLH)/巨噬細胞活化綜合徵(MAS):這可能危及生命或致命。患者在HLH期間或之前沒有出現CRS。 HLH的治療應按照機構標准進行。
4、過敏反應:輸注司利弗明可能會出現過敏反應。司利弗明中的DMSO或右旋糖酐40可能導致嚴重的過敏反應,包括過敏反應。觀察患者在輸液過程中的過敏反應。
5、嚴重感染:包括危及生命或致命的感染。在司利弗明輸注前,感染預防應遵循當地指南。感染未得到控制的活動性患者不應開始司利弗明治療,直到感染消失。使用司利弗明治療後,監測患者的感染體徵和症狀,並進行適當治療。輸注司利弗明後,患者出現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3級),並可能與CRS同時出現。如果出現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評估感染情況,並根據醫學指示使用廣譜抗生素、液體和其他支持性護理進行管理。
6、長期血細胞減少:在淋巴清除化療和司利弗明輸注後,患者可能會出現數週的血細胞減少。長期中性粒細胞減少症與感染風險增加有關。在司利弗明輸注後的前3週或CRS消退前,不推薦使用髓樣生長因子,尤其是GM-CSF。
低丙種球蛋白血症:輸注司利弗明後,患者可能出現與B細胞再生障礙相關的低丙種球蛋白血症和無丙種球蛋白血症,使用司利弗明治療後監測免疫球蛋白水平,並使用感染預防措施、抗生素預防和免疫球蛋白替代標準指南進行管理。在開始淋巴清除化療前至少6週、司利弗明治療期間以及司利弗明治療後免疫恢復前,不建議接種活疫苗。
7、繼發性惡性腫瘤:接受司利弗明治療的患者可能會出現繼發性惡性腫瘤或癌症復發。終生監測繼發性惡性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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