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可替尼(Acalabrutinib)劑量與聯合方案:CLL/SLL、MCL用法及安全調整
一、常規服用與基礎劑量
阿可替尼為BTK抑制劑,口服給藥。成人常用基礎劑量為100mg、約每12小時一次,整粒/整片以溫水吞服,不掰開、壓碎、咀嚼或溶開;可隨餐或空腹。漏服超過約3小時則跳過該次,依原定時間服下一次,不補雙倍。
CLL、SLL或曾治療MCL採單藥時,通常持續服用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毒性;不屬於預設固定週期後統一停藥的化療模式。
二、CLL/SLL單藥
符合單藥指示的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小淋巴性淋巴瘤成人,採100mg每12小時一次,長期維持並依血象、感染、淋巴結變化與症狀評估療效。相較固定療程化療,更強調「病情控制+耐受性」共同決定用藥時長。
三、初治CLL/SLL合併奧妥珠單抗
未曾治療CLL/SLL可採阿可替尼+奧妥珠單抗:阿可替尼自第1個28天週期開始,100mg每12小時;奧妥珠單抗自第2週期開始,共6個週期。同一天兩藥同用時先服阿可替尼、後給奧妥珠。阿可替尼聯合階段一般持續至進展或不可接受毒性;若另加維奈克拉等方案,總週期數按該組合重新設定。
四、初治MCL合併苯達莫司汀+利妥昔單抗
不適合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初治套細胞淋巴瘤成人,可用阿可替尼+苯達莫司汀+利妥昔單抗:阿可替尼第1週期第1天起100mg每12小時,持續至進展或不可耐受;苯達莫司汀依方案第1、2天給藥,利妥昔單抗第1天給藥,通常共6個週期。前6週期達部分或完全緩解者,可依整體方案評估後續利妥昔單抗維持。
五、不良反應與劑量調整
出現嚴重或機會性感染、明顯出血、3—4級非血液學毒性、合併出血的3級血小板減少、4級血小板減少、超過7天的4級嗜中性白細胞減少、心律不整、肝酵素/膽紅素明顯升高時,先暫停阿可替尼;回復至1級或基線後,可原量重啟、減為100mg每日一次或停用,視發生次數與嚴重度而定。
長期用藥需定期查血球、肝功能、感染徵象;有心房顫動/撲動史、高血壓、出血傾向或合併抗凝血/抗血小板藥者加強監測。
六、藥物交互作用
強CYP3A抑制劑(如部分唑類抗真菌、利托那韋類):避免同用;短期抗感染等若不超過約7天,可臨時停阿可替尼,停抑制劑24小時後恢復原量。
中效CYP3A抑制劑:可改100mg每日一次並加強監測。
強CYP3A誘導劑:避免同用;若無法避免,可增至200mg每12小時。
制酸劑:膠囊劑型避免質子幫浦抑制劑,H2拮抗劑提前約2小時、制酸劑錯開至少2小時;部分膜衣錠劑型可與PPI/H2/制酸劑同用,實際依所配劑型說明書。
不自行加用可能影響CYP3A的中草藥、抗感染藥、抗癲癇藥、抗憂鬱藥或他汀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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