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沃替尼加奥希替尼在中国因预处理的EGFR+非小细胞肺癌和MET扩增而获得优先审查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对一项新药申请(NDA)给予优先审查,该申请寻求批准赛沃替尼(savolitinib)与奥希替尼/泰瑞沙(Osimertinib)联合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EGF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该患者在EGFR抑制剂一线治疗的疾病进展后携带MET扩增。
NDA得到了SACHI 3期试验(NCT05015608)数据的支持,该试验评估了强效、高选择性MET抑制剂赛沃替尼与奥希替尼联合治疗与铂类化疗在该患者群体中的疗效。该研究的独立数据监测委员会认为,在中期分析中,该试验达到了预定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主要终点,结束了研究的入组。
这标志着赛沃替尼与奥希替尼组合的首次监管申请。该组合已证明有明确证据解决MET驱动的EGFR抑制剂耐药性,并为口服治疗提供了一条持续的途径。通过生物标志物特异性方法,有望提高NSCLC患者在这段充满挑战的旅程中的治疗连续性和生活质量,在不久的将来为MET驱动的肺癌患者带来这种全口服、无化疗的治疗选择。

这项多中心、对照、开放标签的SACHI试验招募了18至75岁的患者,他们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IIIC或IV期非小细胞肺癌,不可切除,不适合根治性同步放化疗。在接受EGFR TKI一线治疗之前,患者必须患有携带敏感EGFR突变的疾病,并且在一线治疗的疾病进展后,MET扩增也是必要的。其他关键纳入标准包括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病变;ECOG性能状态为0或1;预期寿命超过12周;以及足够的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
如果患者携带EGFR外显子20 T790M突变,则将其排除在外;之前接受过MET指导的治疗;接受了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EGFR TKI以外的先前全身治疗;在研究治疗2周内接受强效CYP3A4诱导剂或CYP1A2抑制剂;在研究治疗开始前有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活动性脑转移;或有间质性肺病(ILD)、药物性ILD、放射性肺炎和任何活动性ILD病史。
入选患者被随机分配接受赛沃替尼口服治疗,每天一次,加奥希替尼口服,每21天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导致停药的不良反应或撤回同意书;或培美曲塞联合铂类化疗,铂类化疗可以是顺铂或卡铂。除了研究者评估的PFS的主要终点外,次要终点还包括客观反应率、疾病控制率、反应持续时间、总生存期、反应时间、独立审查委员会评估的PFS和安全性。
此前,在2024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赛沃替尼与奥希替尼的联合治疗,用于治疗在一线EGFR抑制剂治疗下疾病进展后携带MET扩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EGFR突变NSCLC患者。
参考资料:https://www.onclive.com/view/savolitinib-plus-osimertinib-receives-priority-review-in-china-for-pretreated-egfr-nsclc-with-a-met-ampl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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