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米替尼引发的除了眼睛病变以及高磷血症以外的不良反应怎么处理?
培米替尼引發的其他的處理
培米替尼適用於使用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受體2 (FGFR2)融合或其他經FDA批准的檢測方法檢測到的重排治療先前已治療、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膽管癌的成人,可以引起眼睛病變以及高磷血症以外,也可能會引起其他的不良反應,這時候培米替尼的劑量需要做調整。
當患者用培米替尼出現3級其他不良反應時,暫停培米替尼,直至其降至1級或基線。如果在2週內消退,則以下一個較低劑量恢復培米替尼。如果培米替尼在2週內未消退,則永久停用該藥物。在2次劑量減量後,永久停用培米替尼,用於3級復發;當患者用培米替尼出現4級其他不良反應時,永久停用培米替尼。
培米替尼可以用於使用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受體2 (FGFR2)融合或其他經FDA批准的檢測方法檢測到的重排治療先前已治療、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膽管癌的成人;也可以用於治療伴有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受體1 (FGFR1)重排的複發性或難治性髓樣/淋巴腫瘤(mln)成人。
治療膽管癌時,培米替尼的推薦劑量為13.5 mg,口服,每日一次,連續14天,然後停藥7天,共21天為一個週期。繼續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反應。
治療FGFR1重排的髓樣/淋巴樣腫瘤時,培米替尼的推薦劑量為13.5 mg,每日一次,連續口服。繼續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反應。
每天大約在同一時間服用(可與食物同服或不同服),應整片吞下。請勿壓碎、咀嚼、分裂或溶解藥片。如果患者在4小時或以上未按時服用培米替尼,或出現嘔吐,則繼續按下一計劃劑量服藥。建議患者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更多詳情可以閱讀藥物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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