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ev治疗期间要注意什么?
是一种小分子多受体酪氨酸激酶(RTKs)和非受体酪氨酸激酶(nRTKs)抑制剂,临床治疗上其适应证主要是用于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的治疗。Ofev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在健康志愿者、IPF患者和癌症患者中相似,Ofev的PK呈线性。Ofev暴露量随着剂量的增加而增加(剂量范围50-450 mg,每日1次;150 -300 mg,每日2次),证明了剂量比例关系。多次给药后,IPF患者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蓄积量为1.76倍。在给药1周内达到稳态血药浓度。Ofev谷浓度保持稳定超过1年。Ofev的PK个体间变异程度为中度至高度(标准PK参数的变异系数在30%-70%的范围内),而个体内变异程度为低度至中度(变异系数低于40%)。
Ofev治疗期间要注意什么?
一、腹泻:在两项INPULSIS试验中,腹泻为最常见的胃肠道事件,分别在62.4%的本品治疗的患者和18.4%的安慰剂治疗的患者中被报告。在大多数患者中,该事件的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发生于治疗初期3个月内。腹泻导致10.7%的患者的药物剂量降低,导致4.4%的患者停止治疗。应在首次出现腹泻时采用适当的补液和止泻药物,例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并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可采用降低的剂量(每次100 mg,每日两次)或完整剂量(每次150 mg,每日两次)恢复Ofev治疗。如果即使接受了对症治疗,重度腹泻仍持续存在,则应停止Ofev治疗。
二、肝功能:尚未在中度(Child Pugh B)或重度(Child Pugh C)肝损伤患者中研究Ofev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中度、重度肝损伤患者禁用Ofev。在轻度肝损伤(Child Pugh A)患者中,不良事件的风险可能会随着暴露量的增加而增加。轻度肝损伤患者谨慎使用Ofev。轻度肝损伤患者(Child Pugh A)应该接受降低剂量治疗。
在Ofev治疗中,对药物导致的肝损伤病例进行了临床观察。Ofev给药可伴有肝酶(ALT、AST、碱性磷酸酶(ALKP)、γ-谷氨酰转移酶(GGT))和胆红素升高。在降低剂量或中断治疗时,氨基转移酶和胆红素的升高是可逆的。分别在接受Ofev治疗前、之后持续3个月每月1次、而后每3个月1次,进行肝功能(ALT、AST和胆红素)检查;或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检查。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体重低于65kg、亚洲人及女性患者具有更高的肝酶升高的风险。Ofev暴露量随着患者年龄呈线性增加,这也可能导致肝酶升高的风险增加。建议密切监测具有上述危险因素的患者。
如果检查到了氨基转移酶(AST或ALT)增高在1.5倍正常值上限(ULN)之内,且无中度肝损伤(Child Pugh B)迹象时,建议降低剂量或中断Ofev治疗,并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一旦氨基转移酶恢复至基线值,Ofev治疗可再次增加至完整剂量(每次150 mg,每日两次),或以减少的剂量(每次100 mg,每日两次)重新开始Ofev治疗,并可后续增加至完整剂量。如果任何肝功能检测指标升高伴有肝损伤的临床体征或症状,例如黄疸,则应永久性停止Ofev治疗。应该寻找其他可能引起肝酶升高的原因。
三、高血压:可能会引起血压升高。应定期检测全身血压,在出现临床表现时也应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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